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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提要:六朝寒人经济上迅速崛起后,在政治上有了新的要求——通过吏干与军功进入统治阶层,书法便是寒人得以崛起的重要吏才。六朝制度,士族为官,寒人为吏,故寒人书法的实践地点主要有四:官府各省、台、府、寺;州郡县各衙门;王公贵族士大夫身边;皇宫内府。实践内容主要有四:起草、记录、书写官曹文书;抄写官私图书典籍;为士大夫录写著述;代写官私信函。寒人没有家学,其书法主要在郡、县、乡党学校中学习,官府在这些学校专门开设培养吏干的课程,其中书法为重要内容。南朝宋、齐间,在寒人为冲破士庶禁锢大肆纂改户籍、假冒士族的背景下,因官私高价购收名家名迹,书法作伪也蔚然成风。故为牟取经济利益,南朝书画作伪应该多为寒人所为。
关键词:社会寒人书法
六朝时期是中国书法取得高度成就并有突破性发展的时代,六朝书法是中国书法史上最辉煌的篇章之一,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。由于传世文献和实物资料的原因,我们现在对六朝书法了解最多的是士族文人留下的大量书作、书论以及作场工匠留下的大量石刻,而有关寒人书法,我们却知之甚少。这对于认识六朝书法——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上都不失为一大憾事。本文不畏贻笑,拟结合六朝社会,对六朝寒人书法作初步探讨,以期抛砖引玉。
1.寒人崛起与书法
六朝是门阀士族掌权的时代,所有未取得士族称号的旧豪族、新地主、富商人都是庶族,是寒人。寒人“凭他们的生产资料、财富甚至暴力,也如世族一样,疯狂地兼并土地、荼毒人民”,是“不事生产的剥削者”。但是,因不属于统治层,故其经济利益不受国家保护。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》载,义阳州民朱詹“家贫无资,累日不爨,乃时吞纸以实腹。寒无氈被,抱犬而卧”,家境可谓惨淡,然因其“好学”而“卒成学士,官至镇南录事参军,为孝元所礼”。所以寒人必须通过挤身官府来改变自己乃至家族的命运,维护家族的经济利益。统治阶级为了统治的需要,必须有大量有吏干的人来为他们干各种琐碎辛苦之事,这正好为寒人提供了实现愿望的机会。
寒人挤身官府主要依靠经济手段,这从与颜之推的父亲颜协并称湘东王府“二协”的顾协的经历中可以得到证明:
(顾)协少清介,有节操。初为廷尉,正冬服单薄……及为舍人,同官者皆润屋。协在省十六载,器服饮食不改于常。有门生始来事协,知其廉洁,不敢厚饷,止送钱二千。协怒,杖二十。因此事者,绝于馈遗。
当时所谓的“门生”或“左右”,很多都是力图摆脱徭役和求得官职的寒人。“润屋”一词,与书法界的“润笔”何其相似!寒人服侍士族,不仅得不到报酬,反而还要献纳钱物给主人,而且数量看来还不小,“钱二千”恐怕是少得可怜的。刘宋元嘉二十一年大旱,徐耕本为令史,以“千斛助官赈贷”,遂被“酬以县令”,一次捐出近40万斤粮食,得为“平原县令”,耗资可谓富矣,其为令史之吏恐怕也花费颇多。
金钱铺开了道路,吏干就成为统治者与寒人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。和士族相比,寒人没有家学,文化修养与素质跟不上,又长期处于社会低层,缺乏整体观念与长远眼光,故其从政水平不是很高,这是他们的不足。但是,他们都长于吏事,有的甚至武略、权谋超群。这样,无论是在正常政务公事中,还是在尔虞我诈的斗争中,寒人都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。特别是刘宋时期,君主与皇族出身低级士族,本身长于吏事、武职和权术,乘乱夺取政权以后,出于解决皇族与大士族之间的矛盾,更对和自己气质相近而又极为依附、迎合自己的寒人尤为重用。“举世皆怨梁武帝父子爱小人而疏士大夫”亦是重吏干的典型。北朝寒人地位更是高于南朝,他们位高权重时竟能决定士族的命运,也是因为他们的吏干与军功。颜之推所谓“文义习吏,匡时富国,以取卿相者有矣”说的正是这类现象。这样,寒人在南北朝时期迅速崛起了,虽然其力量还无法和士族抗行,但与魏晋相比,毕竟显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。
在寒人的崛起过程中,书法是其吏干的一个重要方面。《颜氏家训》云:
齐朝有一士大夫,尝谓吾曰:“我有一儿,年已十七,颇晓书疏,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瑟,稍欲通解,以此伏事公卿,无不宠爱,亦要事也。”
颜氏所说为北朝事。我们知道,北朝的“公卿”都是胡人士族,汉人士族地位并不高,特别是次门士族,其境遇不比寒人强多少。从以儿子凭杂艺“伏事公卿”为荣来看,此“士大夫”大概是个低级士族。更为重要的是,这反映了一个事实:工书法可以伏事公卿。历史上这种以书法之长挤身王公贵族府中的人史籍有可寻者。《颜氏家训》载:
梁孝元前在荆州,有丁觇者,洪亭民耳。颇善属文,殊工草隶;孝元书记,一皆使之……稍伏至尚书仪曹郎,末为晋安王侍读,随王东下。
此南朝之典型。《北齐书》载:
张景仁者,济北人也。幼孤,家贫,以学书为业,遂工草隶,选补内书生,与魏姚元标、颖川韩毅、同郡袁买奴、荥阳李超等齐名。世宗并引为宾客……自苍颉以来,以八体取进,一人而已。
此北朝代表。如果说丁觇还是以文章、书法兼善而侍奉二主的话,张景仁可谓“以学书为业”的职业书者,其纯以善书而被世宗“引为宾客”,后来后主也是因爱其书遂及其人,“呼为博士”,并逐渐显贵。刘宋时期的王道隆、王道迄兄弟更是以书法崛起的寒人典型:
王道隆,吴兴乌程人。兄道迄,涉学,善书,形貌又美……始兴王濬以为世子师,以书补中书令史。道隆亦知书,为主书书吏,渐至主书。世祖使传命,失旨,遣出不听……后废帝即位,自太子翊将军校尉迁右军将军,太守兼舍人如故。
由此可见,书法已经成为六朝许多寒人进身的重要才干之一。
自古诗文与书法不分家。寒人崛起必须依仗经济与才干,文章与书法是吏才的基本表现。故书法或与文章同舟,或独善专工,无形中与寒人的政治生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同时,寒人对书法的刻意学习,也促进了书法的繁荣,丰富了书法的形式与风格。故寒人是六朝书法的有力实践者,寒人书法也应该是六朝不可忽视的书法领域。
2.吏人制度与书法实践
士族为官,寒人为吏,这是六朝的常制。关于六朝的吏人制度,按《隋书·百官志》中对梁制的记载,门第人品二品者为官皆流内十八班,以班高者为贵,不登二品者人仕则为流外七班,以上皆为士族。而外设“三品蕴位”和“三品勋位”,即寒人之职。寒人诸职中,主管工商杂务者一般多为监、令、丞、守舍人等,而主管典命文事者主要是令史、典书、集书等。《隋书·百官志》关于北齐文事吏人之制的记载更为清楚:
自诸省、台、府、寺,各因其繁简而置吏,有令史、书,令史、书吏之属又各置曹兵,以共其役。其员因繁简而立,其余主司专其事者,各因事立名,条流甚众,不可得而具也。
“令史”、“书”一类文吏主要负责官曹文书、典籍图书之事,其书法实践活动也就在大量日常工作中进行。
侍书是寒人书法实践的常见形式。这在史籍中不难寻找,《颜氏家训》中的丁觇是梁孝元帝为帝前后侍书,“孝元书记,一皆使之”。北魏“沈法会能隶书,世宗之在东宫,敕法会侍书,已后隶迹见知于闾里者甚众,未有如崔浩之妙”。侍书并非一人,而是一个群体。《南史》载:
刘系宗,丹阳人也。少便书画,为竟陵王诞子景粹侍书。诞举兵广陵,城内皆死。敕沈庆之赦系宗,以为东宫侍书。泰始中为主书,以寒官累至勋品……齐高帝废苍梧,明旦呼,正直舍人虞整,醉不能起。系宗欢喜奉敕。高帝曰:“今天地重开,是卿尽力之日。”使写诸处分、敕令及四方书疏。使主书十人,书吏二十人配之,事皆称旨。高帝即位,除龙骧将军、建康令……永明中,魏使书,常令系宗题答,秘书局皆隶之。再为少府郁林,即位除宁朔将军,宣城太守。
刘系宗历刘宋、萧齐两朝。先为宋文帝刘义隆的孙子刘景粹侍书,后为孝武帝刘骏的太子侍书,明帝刘彧时升为主书。及萧道成废“苍梧”王刘昱(公元477年)而迎立顺帝刘凖,萧道成已完全控制了朝政,刘系宗实际上是萧氏派到顺帝身边侍书的心腹,这从萧氏即位后封其为“龙骧将军”可以看出,“龙骧”为萧道成坐骑之名。这时的刘系宗手下有“主书十人”和“书吏二十人”,主书是吏职,书吏是吏员,当时侍书情形可见一斑。从上引文看,侍书的内容有书写“处分”、“敕令”和“书疏”三类。从永明年间的情况看,应该还有“题答”一类,是外交文书,但不知是否包含在“书疏”之中。刘系宗因“便书画”而侍书,而免死,而显达,亦为古今特绝。我们很难想象,齐武帝萧赜竟然经常这样评价他:“学子辈不堪经国,唯大读书耳。经国一刘系宗足矣。沈约、王融数百人,于事何用?”看来刘系宗的政治才能应该是超群的,其在萧齐代宋的过程中所起作用肯定相当大,故武帝方可能作如此夸誉。而他之所以能充分施展才能,参予王权斗争,正是因为书法为他打开了进入王公贵族内府的大门。在六朝社会中,侍书、主书、书吏、典书一类的吏人应该都是工于书法的寒人,日常工作就是他们的书法实践。随着多年的积累,其书法造诣也会越来越高,有的甚至还能显名于家乡,如沈法会;有的手迹也能受人宝爱,如丁觇。
州、郡、县等各级政府中,这类善书法的寒人大量存在,只不过数量、质量方面肯定一级不如一级。其书法实践情况大致可参考皇家、王室同行。
依附于士族统治者的“门生”或“左右”书法实践的机会也是很多的。这类寒人许多都是豪富之人,他们花钱进入士族门中,一方面能摆脱徭役,并在地方上得到士族的保护,另一方面更要受士族的役使。书法是其受役使的内容之一,据《梁书》记载,沈约曾“命工书人题”刘显“上朝诗”、刘杳“赞二首”于“郊居宅”壁上。此等“工书人”就是可随意役使的寒人书者。还有梁时的徐僧权,其名在很多六朝法帖后屡见,王羲之《十七帖》后即有,此人就是梁武帝时的“左右”:
普通初,魏始连和,使刘善明来聘,敕中书舍人朱异接之。善明彭城旧族,气调甚高,负有才气……引宴之日,敕使左右徐僧权于坐后,言则书之。
朱异虽为寒人出身,然此时已显贵。武帝“引宴”魏使刘善明,派徐僧权到刘身后,将刘所说的话都记下来。这个“左右”属于梁武帝还是别人无法判定。但他与专门的侍书一类绝不相同。从梁内府藏过的书迹有“满骞”、“徐僧权”、“朱异”、“沈炽文”署记来看,他应该是武帝身边之人,是惟善书而无他权谋的寒人,而不是奴婢之类。士族不屑被役使,寒人地位太低,当然就是役使对象了。梁幸臣徐爰的儿子徐希秀善篆隶,父已显贵还被派到“正觉、神灵二寺”去书碑,这与其寒人身份是分不开的。
抄写书籍亦是寒人书者的书法实践活动。古人抄书意与今别,又叫做“抄略”,即抄时有所增减取舍。抄书一般是为了帮助读书,以免忘记,又能提高效率。一般士大夫多采用这种方法,如《梁书·王筠传》载,王筠抄书颇丰,所读《五经》、《周官》、《仪礼》、《国语》、《尔雅》、《山海经》、《本草》等书各抄多遍,再抄子史诸集皆一遍,都是亲自动手。而照本迻录叫做“写”,亦谓“謄”。因为写书有利于精熟,故士大夫有为之者,但大多数皆役人为之,穆子容求天下书,逢即写录;张缵晚颇好积聚,多写图书数万卷,都是出于假借他人之手。而官府缮写书籍更加规模宏大,《梁书·王泰传》云:“齐永元末,后宫火,延烧秘书,图书散乱殆尽,泰为丞,表校完缮写。”这样浩瀚的缮写工程必须从全国征发书吏,方可完成。在所有上述官私抄写中,寒人总是被役使的对象。当然,书籍抄写是不是书法活动尚有争议,一时难以说清。但从现实情况看,上世纪出土的很多抄写之作现已被当作书法学习的对象,例如老子甲本、老子乙本等,那么如果还能见到六朝的书籍的话,我们恐怕也会把其中精妙之作当作学书范本,写经性质与抄写书籍相同,现在不是多被看作书法作品了吗?所以,六朝的书籍缮写或多或少含有书法实践的因素。在中国古代,书法从来就没有脱离过实用。
当时还有佣书与贾书现象,这也和书法息息相关。书法不工,则无人佣你,无人买你的书,故佣书者首先得工书;贾书者无论是自己抄写还是佣人抄写,书法好也是前提之一。贾书应该是寒人以牟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,齐武帝时,藩邸严急,诸王不得读书,江夏王萧锋乃密遣人于市里街巷买图籍,期月之间殆备,可见书之可卖者很多很全。佣书者情况比较复杂,有一时败落而贫困的士族,如北魏的刘芳、崔挺等年少时都佣过书;更多的应该是家境不太富裕而有文化、工书法的寒人;可能还有依附于商人的专门抄写书籍的工巧。后二者由于史料馈乏,暂时虽无法确证,大量存在应为必然,否则无法满足市场需要。
六朝时期,寒人书者的书法实践量应该远超过士族书者。唐人还能见着一些寒人幸臣的书迹,窦臮《述书赋》及窦蒙注中记有徐氏兄弟:
长玉靡慢,神闲态穠。护小王之伟质,错明帝之高踪。犹执德而风尘不杂,发言而礼仪攸从。(徐爰字长玉,琅邪人。本名瑗,避傅亮讳除玉。宋太中大夫。)
希秀之迹,敬叔之伦(薄绍之)。正则谨从有度,草则拘检靡伸。如俭德君子,清朝士人。(徐希秀,琅邪人,齐骁骑将军。)
从窦氏对二徐书法的评价可知,寒人书法受其工作性质的影响,正体严谨而有法度,草体则拘谨而受禁锢,像“执德君子”一般,处处谨慎合度,放不开手脚。寒人书迹现已不可见,我们只能从前人的书论中略知其书法面貌。有些未署名的书迹本为寒人所书而被误定为士族名家者很可能存在。
3.无家学下的书法学习
文献中的寒人大概有这样几种类型:(1)大姓、强宗。如曹魏太和中的敦煌大姓,十六国时拥戴姚苌的西州豪族尹详等人。(2)土豪、豪右。如晋代豫章郡的莫鸿,刘宋时华阳的范柏年,隋初泉州杀刺史的王国庆。(3)侠少、雄豪。如梁末临川的周敷、周迪之流。(4)富人。如晋代并州的张宣子,金城的麴允。(5)酋长、蛮帅。如北魏末年上洛的巴酋泉企,“商洛首望”阳猛。这五类人中,只有被称为“方隅豪族”的小酋长或豪帅先世有官宦,因为他们都是偏僻地区少数民族的部落首领,其余都先世无“高官”、“俊秀”。先世有官宦者都被九品中正制纳入了门阀士族。先世既无官宦,也就无“家学”可言了。
没有家学,寒人如何学习书法呢?
学校学习是其学书的主要渠道。我们知道,中央政府所设之太学多有寒人子弟,但在门阀观念日严之下,太学于西晋以后几乎废罢;国子学虽时有兴废,却只招收士族子弟;私学亦是富贵士族与王室聘师以教自家子弟而区别士庶者,故寒人子弟都无缘进去学习。所以,地方学校成了寒人可供选择的学习场所。
郡县之学在六朝极不正常,国家虽有于州郡县立学的“学令”,但多因时局之变而徒为虚文,道是地方官员有特重文教者,为官一任,兴教一方,他们于兵荒之余、僻陋之址、南北界地兼修学校,招收学徒。在这样的学校里,多有寒人子弟。《晋书·范汪传》载:
(范)汪为东阳太守,在郡大兴学校。子宁为余杭令,在县兴学校,养生徒。补豫章太守,在郡又大设庠序。遣人往交州采磬,以供学用。改革旧制,不拘常宪。远近至得千余人。资给众费,一出私禄。并取郡四姓子弟,皆充学生。课读五经。又起学台。功用弥广。江州刺史王凝之言其奢浊,抵罪。孝武帝以宁所务惟学,事久不判。会赦免。
范氏为六朝文教之贤圣是当之无愧的。从这段史料中我们看到,范宁兴学,招收的有“郡四姓子弟”,即士族,而更多的是远近的寒人,这从王羲之之子王凝之的态度中可以看出。王凝之弹劾范宁,其奏启已无从知晓,但仍可窥出其理由有二:一为“奢”,二为“浊”,“奢”是表面的,“浊”才是本质。范宁“改革旧制,不拘常宪”,就是打破了政府学校只招收士族子弟的规矩,招收了千余名学生,其中岂能没有寒人子弟?这当然有悖于当时门阀制度,模糊了士庶差别,这对于一流高门士族的王凝之是无法接受的,其要范宁“抵罪”是必然的。寒人在这样的学校里学五经,首先当然要学文字,学文字的同时,当然也就学习了书法。六朝这样例子比较多,寒人能入郡县之学虽不符“常宪”,但基于其经济上的实力,以及有的甚至在皇帝、诸王身边服务,破例恐怕是常有之事。
乡党之地,学校更少,但亦有沿习不替者。《宋书·周朗传》记载了周朗言教育普及的一段上书:
宜二十五家选一长,百家置一师。男子十三至十七,皆令受经,十八至二十,尽使修武。训以书记、图律、忠孝、仁义之礼,廉让、勤恭之则,授以兵经、战略、军部、舟骑之容,挽强、击刺之法。官长皆月至学所,以课其能。习经者五年有立,则言之司徒,用武者三年善艺,亦升之司马。若七年而经不明,五年而勇不达,则更求其言政置谋,迹其心术行履。复不足取者,虽公卿子孙,长归农亩,终身不得为吏。
观此上书,周朗为国兴教,处心积虑,用心极为周至,然恐难以施用。我们从中可以了解当时乡党之学的概况。时乡党之学教学内容极为庞杂,不仅有经学、礼仪,而且有武略、书记、图律、廉让、勤恭之类,更有求其权谋者,绝大多数都是吏干、军功之学。可见乡党之学是专门培养吏人的地方,“复不足取者,虽公卿子孙,长归农田,终身不得为吏”只不过是虚辞而已。书法在这里被列入学习内容之一,“书记”之学是也。周朗此次上书后文还建议专门“遣吏人受业”学“针药之术”,以杜绝当时因信佛而病不求医之风,进而遏制“死夭复半”的人口形势。从中我们也可看出,为了应付某种急需,政府专门选派寒人去学习某艺应该时有发生,书法当无例外。官府文书繁杂,图书典籍时毁,对书法人才的需求量是很大的,故在乡党之学中专门培养、择优录用的书吏,看来在六朝是大量存在的。这就为寒人学习书法提供了条件。
寒人在官府服务也有学习书法的机会。一方面他们有的长期接触文书手迹,有的长期亲睹士大夫们挥笔,耳濡目染,亦是一种学习。有的还能向士大夫们求教一二,《颜氏家训》记载,北齐一名蛮人“内参”田鹏鸾,为阉宦,十四五岁,“所居卑末,使役苦辛”,但有空就读书学习,每次到文林馆都“气喘汗流”,为的是挤出时间向颜之推“问书”,颜之推对他“甚怜爱”,“倍加开奖”,后官至侍中开府,齐亡忠烈而死。这样的“奴”只要好学,遇到颜之推这样的好人奖掖,都能“以学成忠”,何况寒人吏者或伏事士大夫左右,或为士大夫门生,应该更有机会和可能性向士大夫求教与学习书法。
另一方面,寒人有在内府掌管图书典籍者,亦具体管理内府收藏的法书,如刘宋时,幸臣徐希秀受诏与虞龢、巢尚之、孙奉伯一起“料简二王书,评其品题,除猥录美,供御赏玩”,其兄徐爰亦被孝武帝“使”“治护”书迹。一个鉴定,一个装裱护理。非常时机,他们很可能乘工作之便将法书偷出内府,或出售卖钱,或自藏学习。《颜氏家训》云:
梁氏祕阁散逸以来,吾见二王真草多矣,家中尝得十卷。
梁氏祕阁散逸一事,颜之推《观我生赋》及唐张彦远《历代名画记》均有详细记载。
按张彦远说,梁朝图书史籍经历了侯景焚烧与元帝降魏时自烧两大灾难,其中包括大量的名画与法书,魏将于谨等于灰烬中得收书画四千余轴归于长安。这只是梁氏书画散逸的一部分,而另一部分则流入了私家,颜氏自言得二王真草十卷,即为明证。颜氏于梁所居之职均与祕阁无关,散逸之法书何以到颜之推手中?惟一的解释就是,宫中吏人通过各种渠道偷出宫外,颜氏从他们手中购得。当时这种现象并不罕见,刘宋时永嘉公主“第中”就失盗了高祖所赐“钟会书五纸四百六十五字”,泰始年间“诏庞、沈搜求”才“遂乃得之”。唐太宗“购天下古本”,“凡得羲之真行二百九十纸,为八十卷,又得献之、张芝等书”,梁祕阁收藏过的都有满骞、徐僧权、沈炽文、朱异的署记,其中有很多恐怕都是寒人利用工作之便从内府偷出而散落民间的。有见识或对书法有兴趣的寒人当然不会把所偷法书全部卖掉,他们至少会留下一部分,供子弟们学习。所以,梁代内府法书的散逸,对于士族以外的人学习书法乃至书法水平的提高应有很大促进作用。寒人在士族家中服务,是否会将一些文人士大夫所弃草稿甚至所藏之法书带出?现已不得而知,想来很有可能。
六朝寒人虽然没有家学,但由于政府的需要,以及自身进身的需要,他们学习书法的途径还是很多的。当然,他们学习书法主要是以实用书写训练为主,艺术性的追求不是他们的实务,但也不能否认其出类拔萃者所达到的艺术水平。象寒人丁觇的书法,在颜之推看来已经很好了。
4.假冒之风与作伪
寒人假冒之风大兴于宋、齐两朝。
门阀制度在魏晋时期虽然非常严格,士庶差别也非常之大,但是怎样才算士族却没有明确规定。刘宋元嘉二十七年,国家颁布了七八条硬性规定,士族标准得以确定,这是士庶区别严格到僵化程度的表现。但是,这反而使士族称号易于获得,寒人“利用贿赂在户籍上弄巧”,将自己变为士族,从而正常进入统治阶层。就这样,一场轰轰烈烈的假冒士族、逃避徭役的运动开始了。
寒人“伪状巧籍,岁月滋广”,至使国家征税范围大大缩减,所以,自宋孝武帝孝建元年(490年)至齐永明八年(490年),为了遏制假冒之风的猖獗,国家一直不断地检查户籍。当时把查出的冒牌士族退还本地审查,叫做“却籍”,仅“秦始三年(467年)至元徽四年(476年)扬州等九郡四号黄籍共却七万一千余户”,而“所正者犹未四万”,冒牌士族数量可谓骇人,而改正者才四万,问题可谓严重,收效却不显著。其原因之一是,检查户籍工作量大,又极繁琐,士族不愿干,具体操作皆由寒人经手。据《通典》卷三载沈约在梁代上议所言:
宋元嘉二十七年,始以七条征发,既立此科,苟有畏避,奸伪互起,岁月滋广,以至于齐。于是东堂校籍,置郎令史掌之,而符籍以此大坏矣。凡粗有衣食者莫不互相固依,竟行奸贷,落除卑注,更书新籍,通官荣爵,随意高下,以新换故,不过用一万许钱。昨日卑微,今日仕伍。
我们知道,“令史”是“三品蕴位”或“三品勋位”的寒人之职,寒人掌管寒人改籍,岂有不“大坏”之理?因而打假中又同时产生了新的作弊机会,致使假冒士族恶性循环,遂成一时之难事。
除假冒士族外,当时还有许多诈称僧人者,有“抱子并居”不编户者,有逃避土断到处迁徙者,有服役未满流亡不归者,有因丧和疾病长期不销假者,这些都是在户籍上取得免役权的办法。
统治者苦于“严制不禁”,宋孝武帝竟“改用军法,得便斩之”,这也很容易引起乱事。被却籍的寒人不愿受罚,很多都“奔窜山湖,聚为盗贼”。建元二年(482年)到永明三年(485年)的连续检籍还导致了寒人唐寓之领导的起义,唐寓之“父祖相传,图墓为业”,营墓户也,其后盾柯隆为钱塘富人,在朝中做了大官,看来就是一名冒牌士族。起义虽于第二年被镇压下去,检籍也仍然继续,但效果已很微细,象山阴一县复除的士族几乎达到户口的半数,其中包括许多获得士人称号的寒人。
宋、齐时期经过长期的假冒与打假的反复斗争,最终以寒人胜利而告终,许多寒门地主、商人公然变成了士族。到梁武帝时期,甚约建议还要检查户籍,但不能委托令史(寒人),要请“史传学士,谙究流品者”(即士族学士)先稽考家谱,然后按谱校对。梁武帝采纳他的建议,“诏御史中丞王僧孺改定百家谱,士族依谱而定。自此,梁陈二代再没有大规模检籍过,假冒之风告一段落,但要绝对杜绝是不可能的。
非常有趣的是,书法作伪之风也于宋、齐时期大兴。
据文献记载,东晋王羲之时代已有作伪牟利现象,而此风大盛,却应自刘宋始。宋明帝泰始六年虞龢《论书表》云:
羲之为会稽,献之为吴兴,故三吴之近地,偏多遗迹也。又是末年遒美之时,中世宗室诸王尚多,素嗤贵游,不甚爱好,朝廷亦不搜求。人间所秘,往往不少,新渝惠侯雅所爱重,悬金招买,不计贵贱。而轻薄之徒锐意摹学,以茅屋漏汁染变纸色,加以劳辱,使类久书,真伪相糅,莫之能别。故惠侯所蓄,多有非真……孝武亦纂集佳书,都鄙士人,多有献奉,真伪混杂。
按虞氏所记,刘宋自建国至中期,王室不甚爱好王羲之书法,故朝廷没有搜求,所以私家所藏大王书迹很多。只有新渝惠侯刘义宗 “爱重”羲之书,“悬金招买,不计贵贱”,这便引起了第一次作伪高潮,此事当在宋文帝时期。孝武帝刘骏“纂集佳书”,从虞龢《表》中可知,所集乃前世名迹,不限于二王,这便导致了作伪的第二次高潮,其规模恐怕超过第一次。经过这两次搜求,我想,世间能弄到的恐怕已多入皇王内府,至于那些富贵士族所藏之迹,除特被皇帝相中而不得不进献者,大多数应在各自府中。
萧齐代宋,得之禅让,未动干戈,刘宋内府所藏之书迹当尽数入齐,故文献尚无萧齐大规模搜求书法名迹之载,书法作伪亦尚未见诸史籍,情况难以明了。
梁朝建立为同室操戈,战乱两年,内府书迹乃至图书典籍当多少有所散逸,但文献亦无明确记载,说明情况不严重。再者,梁武帝萧衍雅尚文事,本人修养亦高,于战乱中特意保护书籍及艺文遗迹的可能性是有的。所以齐梁之交,内府所藏书迹可能散逸不多,故没有必要大肆搜求。但梁氏内府伪迹还是有的,陶弘景为梁武帝鉴定书迹,就有十五件王羲之书被定为伪作。刘宋时的内府书迹已被虞龢、徐希秀等人鉴定过了,此时又要鉴定,原因可能有二:(1)前人鉴定后人不一定同意;(2)梁武帝特好大王书,定有人进献右军书迹,其中难保无假。虽如此,但从陶氏所定数量上看,梁代伪迹相对于刘宋时期已少多了。
总之,南朝书法作伪有这样几个特点:第一,作伪的主要原因是官府或个人悬金招买;第二,作伪的主要目的是牟利;第三,作伪的风气主要兴盛于刘宋时期,梁世偶见。
六朝时期,书法作伪与寒人假冒之风有许多相同之处:
第一,性质相同。寒人作假冒充士族、逃避徭役与书法作伪冒充名士书迹都是假冒性质,政府检查户籍与内府鉴定真伪都是打假性质。
第二,时间同步。假冒与作伪之风同于宋文帝时期开始风行,于宋孝武帝时期开始猖獗,又同于梁世而告衰落。打假行动时间亦略微先后,检籍起自孝武(455~464年),鉴定始于明帝(466~472年),前后相差不到10年。
第三,动机相同。寒人假冒者获取士族称号,或逃避徭役,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、受国家保护的经济利益。书法作伪因重金收购而成风,主要目的也是牟利。二者同为一个“利”字。
由此可见,寒人假冒之风应该是书法作伪之风的社会历史背景。
那么,书法作伪者是不是是寒人呢?因史料无征,暂时不好下结论。但书迹作伪的确有很多理由指向寒人,例如寒人有胆量,他们连士族都敢假冒,伪造名士书迹可谓小菜;寒人有条件,他们好多都在内府或士族身边服务,所见书迹颇多,又可乘工作之便将原迹或摹本偷出来,使家中有藏品可参考;寒人有技术,他们好多在政府地方学校中受过训练,工于书法,甚至有人临摹功夫与技术很高;寒人好利,他们都是地方地主、商人之大族,追求物质利益是其本性,而当时的士族无论尚玄还是尊儒,都是轻利的,工巧受国家专控,全家没有人身自由,罕有贸易条件……而这都只能是根据社会背景的推理,不成为确论。
书法作伪在王羲之时期就有,但并不普遍,这恐怕与当时部分士族好古、好名有关,亦与当时好书者众而学书法帖时有短缺现象有关。东晋末期,见诸文献的有两位作伪者,康昕乃胡人,惠式道人是王羲之甥,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寒人,但这并不能作为确定南朝书法作伪者身份的依据。
从以上论述我们知道,寒人书法是六朝书法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在士庶天隔的门阀制度下,不仅寒人遭士族歧视,其书法更为士大夫所鄙视,如洪亭民丁觇“殊工草隶”,而世人却“耻令子弟以为楷法”,后“一纸不可得”,可见寒人书法于当世便遭受歧视,书迹罕传,后世就更鲜有人知了。至于徐爰、徐希秀兄弟、刘系宗等人至唐还有书迹传世,亦见诸文献记载,是因其已特显贵,即使如此,品价亦不高,唐以后也都销声匿迹了。故寒人书法于后世影响伸微。
结论
六朝门阀制度于晋宋间凝固,寒人进身已经很难,但其经济上迅速崛起后,其在政治上必然有新的要求。故寒人通过吏干与军功进入统治阶层,书法便是寒人得以崛起的重要吏才之一。六朝制度,士族为官,寒人为吏,故寒人的书法实践地点主要有四:官府各省、台、府、寺;州郡县各衙门;王公贵族士大夫身边;皇宫内府。书法实践内容主要有四:起草、记录、书写官曹文书;抄写官私图书典籍;为士大夫录写著述;代写官私信函。寒人没有家学,其书法主要在郡、县、乡党学校中学习,官府在这些学校专门开设培养吏干的课程,其中书法为重要内容,官府还定期派员从这些学校中选择书法人才。南朝宋、齐间因官私高价购收名家名迹,书法作伪大行,而此间正是寒人为冲破士庶禁锢、大肆纂改户籍、假冒士族的鼎盛时期,寒人为了获得士族称号而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,连户籍都敢作假,为牟取暴利伪造书迹实不为过,故南朝书画作伪大多数应该为寒人所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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